您目前的位置:新闻资讯 > 集团资讯 > 集团董事长陈伟其:优先选择民企,是社会发展利好,更是常识的回归

集团董事长陈伟其:优先选择民企,是社会发展利好,更是常识的回归

发表时间:2024-12-26

“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刚刚,国家发改委重磅发布”,作为一个民营企业经营者,看到这样的消息,感觉这个寒冬的萧瑟变得不那么凛冽,我的很多企业界朋友,也在不无兴奋地转发这条新闻。

民营企业.jpg

这两年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消息,其实并不少见,至少在顶层设计层面,屡屡传出好消息,比如最近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同样也有专门讲到。相较于“支持”,“优先”似乎更有吸引力,那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制度安排?我且试着做一番解读。

首先要说明的一点,这次提出“优先”并非首次发生,从会议主题我们也能看出——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这里有一个关键词“进一步”,说明是对这个工作的进一步推进,那么第一次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呢?是在去年。

去年1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有专门的篇章提到,要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相关项目。提出要坚持初衷、回归本源,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并专门制定《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

新机制指导意见202311.png

文件原文有两个重要的关键词:坚持初衷、回归本源,我想这也是提出“优先选择民企”的底层逻辑。我们有必要先了解这个政策的出台背景——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落实落细,推进PPP新机制项目规范有序实施。什么是PPP,按照现在官方的说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三个P分别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模式呢?简单来说就是这种模式能很好地解决政府失灵问题。

按照历史的视角看,我们之所以会引入PPP舶来品,其初衷也是引入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企业的效率优势解决政府失灵问题。后来因为一些政策的原因,外商逐渐被国企所替代,但在替代过程中,国企所表现出的独立性缺失,市场化程度不足等问题,在模式效率上出现越来越多问题,所以,基于这样的背景,更趋近市场内生逻辑的民营资本,自然成为Private越来越倾向的选择。民营企业也有这个能力担当起这样的社会责任。

远的且不说,咱只说说咱们湖南的民营企业,它所创造的“76999”便是力证——数据显示,民营经济对湖南省贡献了70%以上的GDP,60%以上的税收,90%以上的新增城镇劳动力就业,90%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90%以上的新增企业数量。民营企业在PPP项目上自然也可以大有作为,按照官方的说法,优先选择民营企业,不仅符合我国最初引入PPP模式的初衷,更是当前我国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的客观需求。

当然,我们也无意于否认国有企业的社会贡献,国有企业仍然是我们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支柱,顶层设计也并没有“一刀切”式禁止国有企业参与PPP项目,而是将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按照市场化程度高低、公共属性强弱、是否具有自然垄断性等特征进行分类,将“属于市场的还给市场”,充分体现了新机制在兼顾PPP项目公益性的同时,最大化发挥市场效率的政策导向。

如果我们再往深层次思考,顶层设计对PPP模式的“民企优先”,也是对民营企业在社会发展贡献层面的“嘉奖”,或者对民营企业与国有资本的合作的更多期待。作为新能源领域的从业者,我对此有深刻的体会,新能源领域具有强烈的公共民生属性,甚至也有垄断属性,但是,这些年来,我们通过专注于新型变电站研发、设计、模块智造以及智慧运维,与五大六小甚至在今年还突破性在军队项目上有所斩获,很好地证明国企与民企是可以形成非常好的Partnership。由此,我们可以畅想的是,如果未来在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和建设领域中,也能迎来“优先选择民企”的局面,我相信,新能源领域的PPP或许会更值得期待。

总之,这次提出的“优先选择民营企业”,既有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战略考虑,也有在新形势下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的发展逻辑考量,更有对“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常识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