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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势力”对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抢县大战”即将进入落地期

发表时间:2021-07-21

【天天兄弟资讯】自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通知印发后,各地积极响应,试点工作全面展开。不少地区已经陆续达成合作协议,再加上不少省市要求明确1家开发主体,或汇同电网和投资企业开展试点编制工作。

近期以来,由地方政府牵头,市场各方势力暗流涌动,“抢县大战”正如火如荼。

6月24日,国家政策刚刚下发4天,国家电投旗下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国际)迅速下发《关于积极申报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通知》,要求所属单位立即行动,从速抢占资源,除重点区域对应单位外,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及其他单位必须做好一个县(市、区)的规划和申报工作。

据媒体报道,7月5日,国家能源集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的通知,要求各子分公司发挥区域协同优势,全力抢抓分布式光伏资源,到2022年底,国家能源集团系统开发(主导、参与及签署开发协议)不少于500个县(市、区)域。

6月24日,龙源电力浙江公司与浙江舟山市定海区政府签订新能源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拟在定海区全域范围内开发建设分布式、集中式光伏项目以及分散式风电项目;7月4日,广西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广西平南县签约,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投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以及工商业厂房屋顶、农村居民屋顶等,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容量约1.2GW,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GW,预计总投资45亿元。

此外,大唐、华能、三峡等电力央企均已表态积极参与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攻城略地密集进行。

然而,与电力央企相比,另一大不容忽视的力量则是国家电网,有评论称:“国网入场,游戏终结。”以综合能源公司为主体,国家电网正猛烈攻入整县资源争夺战中。

目前,市场各方势力争先抢后紧跟政策,开拓分布式光伏市场。然而业内人士称,近期有人对“分布式光伏电站整县推进政策”提出相关疑问,国家能源局回应称,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开发商的共同努力下,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模式日益成熟,有力地支撑了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壮大。

我国建筑屋顶资源丰富,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潜力巨大。与此同时,由于建筑屋顶分布广泛、资源分散、单体规模小、开发建设协调工作量大,一定程度制约了屋顶分布式光伏更大规模发展。启动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主要目的就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积极性,引导地方政府协调更多屋顶资源,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大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在推进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自愿不强制。各地是否开展试点以及开展多少个试点由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己决定,不搞行政命令。建筑屋顶是否开展建设,由屋顶产权单位综合考虑屋顶承重、安全等因素后自主决定。

二是试点不审批。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认真编制试点方案,满足申报要求的,均可上报。对于报送的试点方案,我们不组织评审,也不审批。各地根据方案自行组织实施。

三是到位不越位。在试点工作中,有关方面应找准定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地方政府的工作重点主要是协调落实屋顶资源,扩大屋顶光伏市场空间,引导本地开发建设屋顶光伏的积极性,为开发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具体开发建设由屋顶产权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确定开发主体,政府不大包大揽。电网企业要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相关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配电网升级改造和接网服务等方面,切实保障试点地区分布式光伏的大规模接入需求,确保电力消纳。

四是竞争不垄断。试点工作应坚持市场主导和充分竞争的原则。各地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市场应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开放,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和优势,参与市场竞争,参加开发建设。

五是工作不暂停。各地应保持工作连续性,对于本地区正在开展备案和开发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应当按照有关程序继续推进,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现有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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